主题词:商务部 提速 医药流通 改革

【中国经营报】商务部提速医药流通改革 意在加强行业集中度

2010-05-29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商务部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更倾向于医药流通行业的整合。

    自2009年年底,国务院将医药流通企业划归商务部主管以来,针对医药流通领域的整合不断提速。5月23日,商务部召开了“全国医药流通企业发展规划与物流企业分级标准座谈会”,中信医药、九州通等多家医药企业代表参与了会议。

    而在这之前的5月14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对此,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认为,此调查将为下一步医药物流分级评估的制定提供参照。

    医药流通行业归属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分管。据了解,商务部市场秩序司重点工作是建立行业规划和标准:上半年制定出台2010年~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纲要,制定商业发展的标准和办法;将拟订医药物流服务规划、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规划和药品流通企业分级评估指标等行业标准。

    意在加强行业集中度

    目前,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施行的是国家药监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PS)。GSP是GoodSupplyingPractice的缩写,意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

    2009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新版GSP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新版GSP在硬件建设上首次明确提出,医药物流企业必须满足“仓储作业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自动仓库堆垛机不少于5台;高架仓库总高不低于8米,货架不少于3层,货架层高不低于1.5米,托盘货位不少于2000个,货架叉车不少于2台;拆零拣选应选用数码拣选系统(DPS至少300枚)或无线射频技术(RF至少20台)等”。

    “新版GSP对现代医药物流企业资质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提高了投资医药物流行业的进入门槛,对现有医药流通企业的业务量、投资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我国药品流通渠道的规范,但药监局制定GSP侧重于药品的质量监督,而商务部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更倾向于医药流通行业的整合”,九州通技术总监谷春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据了解,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有医药商业企业13000家,零售连锁企业近2000家,门店30多万家,从业人员370多万人。医药流通行业多、小、散、乱的格局至今没有改观。“目前行业排名前三的医药流通企业占不到整个行业20%的份额,商务部希望将这一比例提高到50%。”谷春光说。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表示,未来的医药流通行业将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挡住一批;通过严格批发商定义,淘汰一批;通过公开市场竞争,兼并一批;通过政策宏观调控,扶强一批,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批发企业和企业集团。

    而对医药物流企业进行分级是提高行业集中度的有效方法。谷春光告诉记者,对于一般性的物流企业,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不同评估指标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最高,依次降低。

    “医药物流可借鉴此种分级办法,医药物流分级可以激励企业不断做强做大,从而带动整个行业的集中度。”谷春光说。

    对于医药物流企业分级标准,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孙长森认为,除了关注物流企业设施、规模等硬件基础以外,还应该关注管理体系、信息系统、服务能力等“软实力”。

    第三方物流须“正名”

    在5月21日由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主办的“关于医药流通方式改革座谈会”上,冯国安会长表示,要发展医药流通的多元化,特别提到了第三方物流与零售、批发等并存。

    这给外界传递的一个信息是,一直以来争议较大的第三方医药物流地位或许得当官方认可。我国医药物流市场空间巨大,早在2008年医药物流就已突破1500亿大关。但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规模小、实力不够雄厚,物流管理技术、硬件和软件设施都跟不上发展的需要,此外,对医药产品的相关知识缺乏专业的培训。因此,在医药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第三方物流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成为争议的焦点。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废除第三方物流,以减少流通环节。

    但一些行业研究者认为,第三方医药物流在现今的中国医药商业领域很有存在的必要。“如今在社会劳动分工日趋细化、竞争不断加剧、企业追求高效率的情况下,企业将自己不熟悉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来承担无疑是明智之举,这可以有效减轻企业和批发商的负担。而且,在医药领域发展第三方物流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郭凡礼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第三方物流在医药流通企业中支持度颇高。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企划主管李军表示,科园信海医药在北京地区的物流是自营物流进行配送,而在外阜区域是通过与第三方物流合作来完成。

    “我们给第三方物流公司配置了专业的冷链车。在配送如疫苗等要求在低温环境下运输的药品,我们一次会派两辆车一起走,如果途中一辆车遇到故障,疫苗就会被转移到另一辆车上,从而保证疫苗能够按时抵达目的地。”李军说。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企业有了先进的物流设备并不代表企业拥有先进的现代物流能力,关键在于能否实现产业链的无缝连接。产业链的无缝连接对我国现代物流企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不但可以大大提高流通行业的产业效率,并且能降低企业的配送成本。而第三方物流在其中发挥无缝连接的作用。因此,牛正乾极力支持第三方物流。

    在业内有这样一种说法,医药流通企业在药品的物流配送环节不挣钱,甚至是赔钱的,但医药流通企业通过经销药品,药厂给它一定的返点和让利,总体下来才有利润,因此,第三方物流是“无利可图”的。但谷春光否认了这一说法。

    谷春光认为,医药流通行业的特殊性在于,物流和商品流是合一的,不能简单地视为药品在物流方面不赚钱。“医药流通企业在物流方面的盈利有三个来源,分别是仓储、拆零、配送,总共可达到5到8个点的利润。”谷春光说。

  原文发布地址:http://news.163.com/10/0529/16/67S7QKOT00014AEE.html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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