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农业 转基因 生物

转基因生物出入境需检疫

2012-10-08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并规定,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等七类物品应当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并规定,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等七类物品应当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办法”规定,携带农业转基因生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

  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进境转基因生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携带人还应当提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另外,办法还将七类物品列入需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范畴。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刘洪生介绍,这个办法保留了现行管理规定的合理部分,并依据近年来旅客携带物检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调整与完善,更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刘洪生说,与2003年版本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明确把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二是对携带入境的宠物依据狂犬病疫区和非疫区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增加了入境中转人员携带物的检疫监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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