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酒类 市场秩序 酒类立法

酒类市场秩序混乱 酒类立法迫在眉睫

2011-03-25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酒类立法的问题再次引起相关代表、委员们的关注。被访者普遍认为,面对酒类市场假酒事件频繁发生、酒类市场秩序混乱等情况,酒类立法迫在眉睫。

  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酒类立法的问题再次引起相关代表、委员们的关注。被访者普遍认为,面对酒类市场假酒事件频繁发生、酒类市场秩序混乱等情况,酒类立法迫在眉睫。
  
  据悉,商务部部长助理房爱卿前不久曾针对研究推进酒类立法相关工作召开了内部专题会议。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商务部将着手建设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而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路政闽在3月18日召开的中国白酒金三角2011酒业博览会上表示,商务部将在今年推出白酒溯源管理体系,先行对中高端白酒进行试点,届时将要求白酒企业建立产品可溯源信息化平台。
  
  假酒泛滥监管尴尬
  
  近年来,酒类立法工作一直是全国商务工作的重点之一。缘何酒类立法迫在眉睫?
  
  据了解,我国酒类行业保持着持续快速的发展态势,制酒售酒企业层出不穷。伴随着酒类消费市场突飞猛进的发展,不法商贩看到了酒类市场的商机,由于没有高层级、统一的“酒法”,致使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假酒层出不穷。
  
  目前我国酒类管理采取的是“分段管理”模式,涉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和一些地方性行政法规。由于没有统一的“酒法”,使得酒类商品从生产流通环节到消费终端需要经过多部门,流通管理的繁杂导致酒类不法商贩有机可乘。
  
  据吉林市泓乐糖酒有限公司的张先生介绍,假名酒主要是采用回收内、外包装,用同香型劣质酒加香精勾兑灌装,贴标仿造而成。部分制假经销商从文章来源:cnwinenews.com各酒店回收名酒内、外包装,将低端酒灌入回收来的名酒包装内以次充好流入消费市场中。假酒危害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制定酒类法规势在必行。
  
  酒类立法势在必行
  
  据了解,商务部2006年出台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用以管理假冒伪劣酒在市场上屡禁不止的现象,但由于该办法属部门规章,力度不够。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表示,为促进酒类市场规范经营,我国应尽快制定酒类管理的专门性法规,实行酒类销售许可证制度,提高酒类生产流通企业的准入门槛,明确酒类产销主管部门,有利于维护食品安全,引导有序竞争。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长春市商务局有关人士表示,当前我国酒类监管,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立法问题。目前全国还没有酒类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只是在《食品安全法》中将酒类质量安全问题纳入了食品安全范畴。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法律层次较低,强制力度不够,使得酒类市场监管存在盲点。
  
  针对如何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力度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表示,要加强酒类商品的质量管理、避免酒类市场的无序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及明确监管主体、加大对企业国内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快确立酒类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尽早向国家提出既符合国情与行业发展现状,又具可行性的建议,进一步推动酒类立法进程,完善行业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据了解,为保证酒类市场商品质量,商务部将用几年的时间,让每瓶酒从生产环节开始就拥有一张“电子身份证”,最终直达消费者手中。商务部将着手建成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全国各级商务部门将建立部、省、市、县4级酒类流通溯源管理网络平台,对进入溯源平台的酒类商品进行编码与跟踪追溯,实现从酒类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全过程溯源管理。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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