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大豆

国家将竞价销售临时存储大豆30万吨

2010-11-29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0年12月3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此次竞价销售国家临时存储大豆30万吨。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0年12月3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此次竞价销售国家临时存储大豆30万吨。

  据国家粮油交易中心11月26日消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0年12月3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主会场)和各有关联网市场(与主会场一并简称“交易市场” )举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竞价销售国家临时存储大豆30万吨。存储地点分别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陕西。

  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日处理大豆能力在400吨以上的大豆加工企业(具体名单和日处理大豆能力以国家粮食局2009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年报为依据),同一受买人单次最高购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5天的加工用量(即日处理大豆能力乘以15天),一个月累计购买量不得超过一个月(30天)加工量。买受人必须承诺:所竞买的大豆要尽快运回本企业生产成大豆油并及时投放市场,保证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全部投放完毕,以增加市场供应量。不得在其他企业代储,不得转卖。国家临时存储大豆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大豆,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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