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农产品

陕西拟将5类农产品纳入市场调控

2010-10-28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陕西省计划将粮食(小麦、稻谷、玉米等原粮和面粉、大米等成品粮)、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5大类大宗农产品纳入市场调控范围。

  陕西省计划将粮食(小麦、稻谷、玉米等原粮和面粉、大米等成品粮)、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5大类大宗农产品纳入市场调控范围。

  优先选择名牌企业

  陕西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工作方案》提出,在现行“米袋子”“菜篮子”省市长责任制和相关品种宏观调控体系、机制不变的前提下,适当选择部分骨干企业作为补充和完善的手段纳入到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中。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辅之法律、行政等手段,使骨干企业在市场上的主导作用为政府调控服务。

  骨干企业的选择,以具有生产、流通、储备、进口等功能的综合型企业为主,以具有生产或流通专项功能的大型企业为辅;优先选择荣获中国名牌产品或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省级粮油骨干企业原则上确定15家左右,猪肉类骨干企业原则上确定6家左右,食糖类骨干企业原则上确定2家左右,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确定8家左右,棉花骨干企业原则上确定3家左右。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可合理确定本地骨干企业,每个市(区)至少选择8—10家粮油、猪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企业,西安市可适当增加骨干企业数量。

  委托骨干企业收购产品

  按照“政府委托、市场运作、责权明晰、自负盈亏、适当补偿”的原则,根据调控市场需要,在省级、市级骨干企业范围内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选择部分企业,专项承担规定范围内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储运、进口、销售和应急供应等特定调控任务。委托骨干企业收购或进口的产品,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由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自负盈亏,当出现供应紧张时由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投放市场。视调控任务的不同,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骨干企业相应费用补偿。

  积极支持骨干企业发展

  方案要求充分利用有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加工、技改、仓储、物流、配送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承担任务的骨干企业列为重点运输保障对象。铁路部门对骨干企业的货物运输要实行优先计划、优先配车、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卸车等“五优先”原则;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骨干企业公路运输需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开辟全程“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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