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成品粮油

成品粮油列入北京市储备品种

2010-07-14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7月13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发布政府令,从8月1日起,新的《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新办法首次将成品粮油列入储备粮品种。

  7月13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发布政府令,从8月1日起,新的《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新办法首次将成品粮油列入储备粮品种。

  所谓市储备粮,是指市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含成品粮油)。

  遇到全市或者部分地区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市储备粮等情况时,可以动用市储备粮。而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市储备粮。擅自动用市储备粮的,由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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