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烟草

烟草零售店私自涨价

2009-06-24 中国食品投资网
 

  6月23日,天津市烟草专卖局透露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但本市的卷烟批发及零售价格不会调整。但调查人士发现,不少烟草零售点低价位卷烟价格已悄然上涨。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调查人士发现,在天津市大型商场、超市,各价位卷烟的零售价并没有上涨。但在多家小型烟草专卖店,近两日,红金龙、红梅、红山茶、白沙等香烟的零售价格都出现了每条一元左右的上涨。烟草零售商表示,由于多种每盒十元以下的低价位卷烟的批发价近日有所上涨,所以提高了这几种香烟的零售价。近期,其他品牌每盒十元以下卷烟零售价也有提高的可能。

  据了解,烟产品的消费税政策虽有重大调整,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这部分高出的税费将由烟草经营公司通过减少自己的利润的方式解决,而不会转嫁到零售终端和消费者的身上。因此各价位烟产品的批发价格都没有进行调整,零售商的行为是私自涨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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