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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控烟法遭反对

2009-06-22 中国食品投资网
 

    6月1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79票赞成、17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号称美国历史上最强硬的控烟法案,即《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根据这项法案,烟草公司必须在联邦食品药物管理局进行注册,提供所有产品清单。

    新控烟法案将烟草业置于食品药物管理局的监管之下,赋予其额外的权力,对香烟及其他烟草制品实施严厉的限制。美国最大的、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烟草公司,生产“万宝路”香烟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明确表示支持这一法案。

    说来有点不可思议,美国联邦政府并无专门机构负责监管烟草制品。美国财政部所属的烟酒火炮局(ATF)大概是唯一和烟草有关的机构,但是将香烟和火炮一起管理,可以想象成效如何。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每五人中就有一个烟民,每年与吸烟相关的死亡人数约44万人,而每年因吸烟造成的生产能力损失以及因吸烟导致的医疗费用,大概为1000亿美元。

    为了加强禁烟控烟,联邦政府的食品药物管理局早在1996年就提出将烟草业纳入管理,而烟草公司反对将烟草当成药物进行管理,为此双方甚至闹上联邦法院,2000年联邦最高法院裁定食品药物管理局败诉,法院认为美国现有法律并没有授权食品药物管理局管理烟草行业。

    最为强硬控烟法案

    这一问题终于有望解决,今年4月,众议院通过了新的控烟法案,6月11日,参议院也顺利通过新法案,法案经过奥巴马总统签署后将生效,而本身烟瘾极大、正在努力戒烟的奥巴马已经表示支持新控烟法案。青少年无烟组织主席马修·迈尔斯认为,该法案是美国最为强硬的控烟法案。

    新控烟法案将烟草业置于食品药物管理局的监管之下,赋予其额外的权力,对香烟及其他烟草制品实施严厉的限制。

    根据这项法案,烟草公司必须在食品药物管理局进行注册,提供所有产品清单。食品药物管理局将评估清单所列产品成分,要求烟草公司改变产品成分或禁售某些危害公众健康的产品。

    法案规定,烟草公司不得使用“清淡”、“柔和”等字样暗示产品危害性较低。除了薄荷型香烟以外,不得在香烟中加入糖果等香味,吸引青少年。

    烟草制品广告将受到更多限制,其中包括期刊杂志中的烟草广告不得出现青少年群体,不得刊登彩色的、包含图画的烟草广告,也就是说,只限于黑白的纯粹文字内容;烟草制品将禁止出现食品药物管理局的标志,防止产生烟草制品是“安全”的误解;强制要求生产商在烟盒明显位置打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而且该标识要占据包装盒正面面积的50%。

    各方反应褒贬不一

    新的控烟法案得到了美国癌症学会、美国心脏学会、美国肺组织学会以及美国青少年无烟组织的广泛支持。他们认为,新的控烟法案将对烟草制品生产商施加严格限制,有利于减少烟民数量,尤其是青少年烟民数量。

    参议员迪克·德本说:“法案将保护青少年,保护美国。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美国每天将有3500名青少年点燃第一支香烟。这些青少年足以装满70辆校车。”。

    让人颇为吃惊的是,“万宝路”香烟生产商、美国第一大烟草业巨头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也明确表示支持这项法案,其母公司奥驰亚集团发表声明说:“法案让联邦政府监管烟草制品的目标更进一步,这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当然,对法案的反对和质疑之声也是不绝于耳。美国第二大烟草公司、生产骆驼和云斯顿牌香烟的雷诺公司和美国第三大烟草公司、生产新港牌香烟的罗瑞拉德公司说,上交产品清单和相关费用对公司造成负担。他们认为当法案签署为法律时,许多条款细节需要再商讨。

    一些议员也对食品药物管理局承担新角色表示反对。来自烟草主产州北卡罗来纳的参议员理查德·伯尔说,食品药物管理局的本职工作是负责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而现在由其来管理一种对健康有害的物品显然是不妥当的。来自另一烟草主产州肯塔基的参议员米奇·麦康奈尔怀疑食品药物管理局能否胜任新工作。他说:“我们应当让食品药物管理局集中精力保证公众健康,而不应再给它指派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增添负担。”

    竞争对手揭晓原因

    尽管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十分高调地表示,自己近年来一直努力推动新的控烟法案的出台,支持由食品药物管理局实施严格而又合理的管制措施,保障烟草制品的品质,维护消费者权益。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认为,新的控烟法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

    然而,人们不应该忘记,就在今年3月31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败诉,需要向美国妇女玛约拉·威廉姆斯支付高达1.45亿美元,相当于10亿人民币的巨额赔偿;人们更不应该忘记,1998年当参议员约翰·麦凯恩(去年奥巴马竞选对手,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首次提议由食品药物管理局实施烟草管制立法的时候,就是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成功阻止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为此支出了一亿美元。

    因此,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不大可能是出于“高尚的”想法支持控烟法案的,那么,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究竟为什么而支持控烟法案呢?菲利普·莫里斯的竞争对手向我们揭示了其中的真实原因,那就是这项法案将“锁定”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在烟草市场占据的份额,使其他香烟品牌难以开拓市场及开发新产品,从而排除其他公司的竞争。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罗瑞拉德公司甚至把控烟法案称为“万宝路垄断法案”。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占据美国烟草市场50%的市场份额,自从成功阻止1998年控烟立法建议后,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开始全面理解控烟立法和烟草产业的现实情况。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一方面认识到控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也意识到了控烟法案可能有助于巩固其市场地位,因此转而开始支持并影响控烟立法。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赞成新控烟法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其具有开发“低毒”香烟的能力,尽管目前并无新烟草制品开发的相关立法,但相比于其他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在开发“低毒”香烟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最有可能获得食品药物管理局“低毒”香烟的生产许可,这将开辟一个崭新的巨大的消费市场。

    比如,食品药物管理局曾表示咀嚼型香烟比吸烟更安全,而在过去的四年里,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是美国第一大嚼烟的生产商。2007年,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成立了专门的低毒香烟研究机构,2008年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为低毒香烟研究支出的费用高达2.32亿美元。

    以上表明,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在烟草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严格的控烟法有助于巩固其支配地位,因此它对控烟法案的“奇怪”态度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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