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白酒

广西消委会1号警示:慎购“特供”白酒

2009-01-18 中国食品投资网
 

  春节将至,高档或知名白酒的消费高峰也随之来临。1月15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谨慎购买标称“特供”且没有注册商标的白酒。
 
  消费警示称,最近一段时间,南宁和河池等地工商人员在执法检查时,查获了一批涉嫌假冒“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或知名品牌的白酒。经厂家打假人员鉴定,这些白酒均属于假冒商品。不法商贩制造和销售假冒、仿冒高档或知名品牌白酒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自治区消委会调查,目前市场上销售假冒、仿冒高档或知名品牌白酒的行为主要有:一是真瓶装假酒,不法商贩利用回收的高档或知名品牌白酒的酒瓶,直接灌装香型一致的普通低档白酒,然后贴上自制的高仿真度的假商标和防伪标识,进行非法销售,由于外观仿真度高、香型基本相似,致使普通消费者很难从外观和口感上发现问题;二是普通白酒傍名牌,不法商贩通过仿制高档或知名品牌白酒的商标、外包装和文字等,使自己生产的低档白酒达到与之近似的效果,消费者如果不仔细辨别,极容易购买到这种以假乱真的低档白酒;三是用“特供”提升普通白酒的档次,不法商贩把自己生产的没有注册商标的普通白酒,标注上所谓的“内部特供”、“军队特供”等文字,然后按高档白酒的价格销售,使消费者误认为这类“特供”酒质量高、口感好,以致花了高价买了低档酒。

  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要到大型商场、超市和正规专卖店购买高档或知名品牌白酒,避免去不具备酒类销售资格的小摊小店;要查验商家是否具有酒类销售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是否能出具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录所购酒类的批号和编号,以便日后维权;购买前,要了解所要购买白酒的相关知识和价格,以免购买到假冒商品;谨慎购买傍名牌或标称“特供”文字并且没有注册商标的白酒。

  自治区消委会有关负责人称,市民在购买高档或知名白酒时,如果有疑问,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生产厂家咨询。一旦发现有销售假冒行为的,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如果购买到假冒白酒,要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或向当地消委会(消协)投诉,并注意保存完整的购买凭据和白酒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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