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食品 网站 消费者 索赔

自制食品仍“裸卖” 网站“不作为”或被消费者索赔

2015-11-25 中国食品投资网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已近两月,记者发现自制食品网络叫卖热烈。今年10月1日起,国家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首次对网络食品交易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登记审查许可证。

  市民热衷网购食品

  本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发现经常性网购食品者占比超过六成。“同样品牌,网上卖的咖啡是超市价格的一半,日期还更新鲜;网上还有大量的东南亚、日韩零食,再不需要找朋友背回来了。”刘小姐告诉本报记者。但也有市民边享受网购边操心真假。

  “从食药监总局到省局高密度抽检结果来看,虽然生产、消费量巨大,但总体质量却在领跑。”一位行业观察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此前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第一批重点抽检的食品生产企业名单,涉及197家食品企业,涵盖粮油、肉制品、乳制品、糖果、饮料等多个行业类别。

  “名单涉及的企业如温氏、风行、晨光、莲香楼、陶陶居、完美等,基本上都属于高知名度、高市场份额的食品大户。”其透露,从总体表现来看,本土大户鲜少有食品质量问题曝光。

  商家须提供许可证

  据了解,目前不少电商平台已不再允许没有提交食品特种经营资质的卖家发布商品,并对存量商品执行下架处理。同时还配套发布了系列细化管理措施,对商家准入及商品发布等进行规范化约束。

  虽然每家电商平台细则要求不同,但大体方向一致,基本都是要求所有入驻经营食品的商家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若经营进口食品、蔬果、鲜活水产品、母婴奶粉等其他食品,则还需额外提供相关的证明或单据。

  “但是食品卖家太多,其中不少都会悄然上架自制食品,所以统一规范有个过程,的确不排除部分卖家目前仍是‘漏网之鱼’。”对此,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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