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食品 合法

朋友圈卖食品的方式是否合法?

2015-06-05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私家秘制豆干,自家做的特色小吃,现做现卖,今天还有少量现货,吃货们快来买,数量不多,不一定天天有。

  “私家秘制豆干,自家做的特色小吃,现做现卖,今天还有少量现货,吃货们快来买,数量不多,不一定天天有。”

  这样的朋友圈广告你见过没?朋友圈卖食品正火热,而这样售卖食品的方式是否合法?食品有无安全保证?

  微信朋友圈里的美食店,主要售卖途径便是靠朋友圈里朋友的转发和顾客的口碑。而顾客了解这些美食店的途径,也只有店主的自我描述和朋友的“广告语”。

  这些家庭作坊监管上存在着多方面的安全问题:首先产品原材料的优劣无法溯源;其次在流通环节,由于混合配送,存在污染的高风险;另外销售过程没有发票、单据,使得消费者维权困难。

  如果朋友圈里销售食品的微店拥有实体店,依照相关法律,消费者举报后,食药监部门就可以先考察其资质及相关证件,然后再根据事实作出处理。但由于朋友圈的微店多没有实体店,而且销售的食品也多是在家中制作,调查取证相当困难。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那些没有执照的卖家们,只需要关闭虚拟世界中的店铺或者注销微信号,就能彻底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面对正在兴起的自制美食网售浪潮,相应的监管几乎是空白。据了解,我国针对第三方平台销售食品问题暂无明确监管部门。工商负责对外经营商户的监管工作,但是家庭经营不在他们的管理范畴之内;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稽查的是有实体门店的餐饮单位,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销售的虚拟店家并不在列;质检也只对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并已取得许可证的经营者进行监管。

  正规食品加工企业要通过采用动态杀菌技术、危害因子拦截技术、双核臭氧杀菌设备,合理设置生产工艺,才能预防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杜绝烘焙食品的微生物超标问题。微商自制食品却并不具备这些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

  朋友圈售卖食品的行为,本身很难界定是经营行为还是仅仅和朋友分享食品。由于朋友圈的私密性和隐秘性,这方面的监管有一定困难,执法人员在执法处理中也不容易找到相关证据。一旦这些食品出了问题,维权也会相当麻烦。因此,朋友圈售卖的一些食品质量难保,维权困难,应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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