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食品 标注过敏原

元旦起食品必须标注过敏原

2012-12-18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不少人对虾、牛奶、坚果等过敏,他们常因食用商超卖的未标注过敏原的食品而“中枪”。

  不少人对虾、牛奶、坚果等过敏,他们常因食用商超卖的未标注过敏原的食品而“中枪”。

  这样的现象将从下月1日起改变。据悉,今年4月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从2013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

  虽然《通则》已公布半年,但17日走访江城多个商超卖场发现,多个品牌的饼干、巧克力、八宝粥、果冻、果汁芦荟饮料、脆脆鲨等食品并未在包装上明示所含过敏原。尽管有些食品有标注,但也只是模糊地写上可能含有某物质,或者直接写上产品中含有微量过敏物质,过敏体质消费者慎用。这些提示字迹较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业内人士称,因为食品的保质期多为十几个月,市场有个消化的过程,再加上目前国家对于标注格式也没有统一的要求,导致市面上食品过敏原标注混乱,不过,“从下月1日起就是硬性规定了。”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