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保健品

【国际商报】保健品“啃老”不含糊

2012-03-15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保健品逐渐得到了人们的青睐。中投顾问预测,到2015年我国保健品的销售额将达到4500亿元左右。然而,市场繁荣发展的背后却也充斥着各种乱象,从销售动向及消费者投诉来看,老年群体正在成为保健品欺诈的重要对象。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保健品逐渐得到了人们的青睐。中投顾问预测,到2015年我国保健品的销售额将达到4500亿元左右。然而,市场繁荣发展的背后却也充斥着各种乱象,从销售动向及消费者投诉来看,老年群体正在成为保健品欺诈的重要对象。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民总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健全,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其价值观、消费观与生活方式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正在向高层次、高质量、个性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花钱买健康、买年轻、买享受正成为老年人的生活追求。

  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底发布的《2011年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显示,食品、医疗和营养保健已成为老年人日常消费支出最多的3个方面。对身体健康的关注使得医疗和营养保健品正成为老年人的重要需求,无论是在日常消费支出还是平时一次性的较大消费支出中,二者都占有重要的位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年均2000亿元的保健品销售额中,老年人消费超过半壁江山,体现出他们对保健品需求之旺盛。然而,当老年人知识的匮乏、维权不易遭遇到了缺乏监管的暴利保健品行业时,这份旺盛的需求就沾染上了一丝阴霾。

  老年人知识匮乏维权不易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针对消费者的各种消费信息纷至沓来,各种商业营销手段花样迭出,令人真伪难辨。老年人群作为社会交往中的弱势群体,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假能力相对薄弱,易于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销售陷阱;而薄弱的维权能力甚至部分老人持有的“自认倒霉”等想法更使得骗子有恃无恐、频繁作案。

  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不强。老年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来自传统的电视和报纸,占比分别达到86.4%和56.5%;其对于亲朋好友传播的信息很重视,信息在老年人之间“复制式”的传播相当明显。虽然绝大多数老年人对商业广告持理性态度,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但能够准确区分出媒体上刊发的商业广告与一般新闻报道的老年人不到一半,只有47.8%。

  老年人对食品、保健品、药品的概念和定义也存在认知上的不清,尤其是对保健品和药品的概念存在误解,部分老人很容易相信保健产品的所谓疗效宣传。在调查中,有5.1%的老年人错误地认为保健品可以治病,同时有47.1%的老年人认为保健品对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

  调查同时发现,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不甚理想,在遭遇消费侵权时不愿维权。老年消费者普遍认为权益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是内因,是由于老年人防范意识不强以及辨别能力弱造成的。在消费侵权行为发生后,部分老年人表示不会去找相关部门或是商家,而是直接放弃维权,主要原因集中在“没有精力”(32.7%)、“不知道怎么维权”(28.4%)、“维权也没用”(22.3%)3个方面;而选择维权的老人里,亦有14.5%对维权结果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

  行业缺监管利润惊人

  保健品行业利润令人咋舌。曾从事保健食品销售多年的高先生介绍,去年全国保健品市场的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而其中的产销成本一般仅为20%左右,是名副其实的暴利行业。“在保健食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中,企业设立、产品批号、生产标准的审批要经过很长时间,有时会超过半年,严格的审批程序表明国家在审批方面的重视。可是,在从业人员的素质、经营场所、注册资金等方面,相对药品来讲要低很多,有的基本未作要求,这使得保健品产销成本非常低廉。”

  膨胀的需求与惊人的利润造就了我国保健品行业的迅猛发展,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效监管方面也做得不尽如人意。从立法层面来看,曾有消息传出2011年内会推出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截至目前仍无下文。实际上,我国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化妆品、生殖健康产品等都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从监管层面来看,目前保健品市场实行的是“谁发证谁监管”,质量问题向卫生部门投诉,广告问题向工商部门投诉,冒用批准文号问题则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执法模式造成了看似有多个部门监管、实则覆盖不全留有监管空白的局面,有时甚至成为部门间互相推诿的理由,这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不仅如此,即便不法商家被抓获,偏低的违法成本也往往使得他们“野火烧不尽”。对于较为常见的几种保健品违法行为,如“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或销售宣传材料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目前的处罚多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以2倍至10倍不等的罚款。相对于他们获得的暴利,惩处措施很难令这些不法商家伤筋动骨,以致一些企业一再地卷土重来,故伎重演,损害老年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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