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商标之争明日开庭 和解或为双方最优结果

2011-12-28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备受关注的中国饮料第一品牌——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将于本月2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开庭。

  备受关注的中国饮料第一品牌——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将于本月2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开庭。价值1080亿、年销售超160亿的王老吉品牌,加多宝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将在未来6个月内见分晓。

  一方是广州市国有企业的广药集团,一方是香港鸿道集团旗下的加多宝公司;广药集团拥有强大的政府背景,加多宝则因近年频繁的公益事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商标的内地所有权,而加多宝则掌握了一支王牌的销售团队。

  此次仲裁的争议焦点是加多宝可以使用王老吉商标到什么时候。

  广药集团认为,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该集团总经理的李益民,在收取了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的母公司)控制人陈鸿道300万元贿赂的情况下,新签署的商标授权补充协议应该无效,所以根据早前的租约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授权是在2010年5月到期。

  然而,加多宝则多次在公开场合表态,红罐王老吉商标使用权是到2020年。此时间依据正是与广药集团前总经理李益民签署的补充协议。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各自表述的合同到期节点相差10年,对于品牌价值达到1080亿元、年销售额超160亿的王老吉,10年里可以预期的巨大利益使双方都不会轻易放弃。

  最终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来判定商标到期时间,仲裁将在12月29号举行第一次开庭。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依此预计,加多宝能否再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裁决结果将在未来6个月内出炉。

  对于王老吉商标纠纷的结果,有关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作出多种裁决结果的推测,普遍认为,和解将是这个“中国第一商标案”最好的解决方案。

  结果一:广药胜出 加多宝不能再使用王老吉

  仲裁委判定加多宝通过受贿手段与广药集团续签的商标合同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不得再使用王老吉商标。

  广东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张爱武指出,加多宝在商标许可期限届满后不能继续使用,否则广药集团可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加多宝对红罐王老吉的整个包装、装潢均已申请注册商标,广药方面不能使用红罐的外包装。如果加多宝也不能再使用王老吉商标,那么市场上销量巨大的红罐王老吉产品将必须“改头换面”。

  也有分析认为,即使加多宝不能再经营王老吉商标的产品,但基于其强大的渠道和营销团队,加多宝可以借助与红罐王老吉相似的其他产品继续经营。

  前述业内人士指出,早在2007年加多宝已经开始布局多产品、多品牌战略,比如其极力推广的昆仑山矿泉水,但现在看来该产品远不能与王老吉凉茶的销售规模及影响力相提并论,失去王老吉无疑对加多宝的打击极大。

  结果二:加多宝继续使用王老吉 广药针锋相对扩大授权

  仲裁委判定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续签的商标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加多宝可以继续使用红罐王老吉商标至2020年。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加多宝继续使用王老吉红罐商标,那么广药方面可能采取更加针锋相对的措施,或将继续加大绿盒装王老吉凉茶的投入,加大王老吉商标的授权范围。

  广药集团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加速实施以王老吉为核心整合集团大健康产业。在集团内外共享“王老吉”品牌资源,把“王老吉”品牌向药酒、药妆、保健品、食品、运动器械等多个领域扩张。

  早在2011年3月,广药集团就将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广东广粮实业集团,后者推出“王老吉”品牌食品——“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

  2011年10月,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王老吉药业还宣布正式启动“食品+药品”战略,明年旗下药品将全部换上“王老吉”品牌。“王老吉”品牌从凉茶开始延伸到食品,甚至药品领域。

  结果三:双方妥协实现和解 加多宝多付品牌使用费

  仲裁过程中,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双方相互妥协,加多宝增加对王老吉的品牌使用费,纠纷案以和解告终。

  众多专家指出,考虑到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而加多宝拥有王老吉品牌运作的丰富经验和实力,此次王老吉品牌的纷争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双方各退一步实现和解,和解不论是从双方利益最大化还是保护民族品牌的角度讲都是最佳解决方案。

  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段君峰指出,“考虑到王老吉品牌国内国外分属不同持有人,不论是加多宝进入内地还是广药集团走出国门,在民族品牌王老吉的全球经营利益问题上,双方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有报道称,广药集团相关人士表示,月底仲裁不论结果如何,双方和解还是有可能的,主要是看鸿道集团的态度,“如果鸿道集团为了保护品牌出发,愿意和谈,还是有希望的。”

  近期广药集团首度公开了与加多宝直接的商标合同细节,并且广药集团相关人士表示“王老吉商标被严重贱租。从2000年到2010年,加多宝给广药的商标费才从45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506万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万元。而加多宝的红罐王老吉已从2亿的销售增加到了160亿元。”

  “即使是我们租给自己的内部公司也没有这么便宜。”上述相关人士表示,“广药集团下属的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每年都要按销售额的2.1%向集团缴纳王老吉商标使用费,每年交的费用都达到两三千万元。”

  如果加多宝集团也按照以上2.1%的比例交付租金,按照2009年160亿元的销售规模,商标使用费将高达3.36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广药集团此番表态,或许是为了在仲裁过程中获得更高的筹码,为将来向加多宝增加品牌的使用费做铺垫。

  “如果双方只是谈价钱,那怎么都好说。”该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加多宝来说,增加3个亿或者更多的品牌使用费来换取稳定的品牌使用是值得的。”

  结果四:一方不服裁决结果 诉讼纠纷将继续

  仲裁结果无论有利于哪一方,都可能引发失利一方的不服。

  虽然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但因为王老吉商标的利益巨大,不排除在仲裁之后,其中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继续对商标纠纷案提起司法诉讼。

  在曾经轰动一时的娃哈哈与达能的商标案中,最初,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达能与娃哈哈的《商标转让合同》无效,娃哈哈首战获胜。随后,达能不服裁决,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但法院驳回了达能的申请。但达能并未因此停止,转而将希望寄托在海外,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

  本月29日的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仲裁的开庭,只是此次商标案的开始。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所以预计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可能在未来的6个时间甚至更长时间里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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