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涪陵 销售 过期食品

涪陵:查获几起销售过期食品

2011-04-07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3月31日,涪陵局在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中,连续查获两起销售过期食品案。

  3月31日,涪陵局在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中,连续查获两起销售过期食品案。
  
  

该局马武所在对青羊镇街上一副食门市检查时,发现摆在货柜上销售的“鑫乐牌”火腿肠三明治,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20日,保质期为3个月,已过保质期11天,当事人没有下柜处理仍然摆在货柜上销售。该所执法人员对货值360元的72盒过期火腿肠三明治予以收缴。
  
  该局新妙所执法人员在涪陵区石沱镇石和玉珠路52号田某副食品门市部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有待售的桂圆八宝粥(生产日期:2007年10月10日,保质期:24个月),椰星八宝粥(生产日期:2008年11月19日,保质期24个月),烤香鱼块(生产日期:2009年6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美味鱼片(生产日期:2009年08月02日、保质期:9个月),山淑凤爪(生产日期:2010年6月12日,保质期:180天)共五个批次的食品已经超过食品保质期,共计690包(瓶),货值2415元,执法人员当即对过期食品予以收缴。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新闻来源: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