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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禁止13类食品销售确保食品市场安全

2009-08-27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为确保食品市场安全,西安市工商局将从 9 月 15 日起,联动 18 个分县、局和 155 个工商所对西安地区的所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同时西安市工商局向西安地区所有食品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约法,禁止 13 类食品上市销售。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为确保食品市场安全,西安市工商局将从 9 月 15 日起,联动 18 个分县、局和 155 个工商所对西安地区的所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同时西安市工商局向西安地区所有食品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约法,禁止 13 类食品上市销售。

    这 13 类禁销食品分别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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