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进口食品 添加剂

无国家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需先审批

2009-06-15 中国食品投资网
 

  6月12日,在“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俞太尉提醒进口商注意,进口没有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门审核批准。他说,企业进口尚无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若未经卫生部门批准,食品到达口岸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不能接受报检,更不能通关。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不过,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和卫生部达成共识,在6月1日前已经进口的没有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仍按照原来各地检验检疫部门依据的法律标准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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