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食品

黑龙江11部门携手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2009-05-31 中国食品投资网
 

    6月1日全国即将实施《食品安全法》。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农委、商务、工商、质量监督、出入境检疫、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部门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两年食品安全整顿活动,将采取七项措施完成五项整治任务,确保《食品安全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等食品安全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

  二是强化食品质量标准清理。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并抓紧制定、宣传培训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三是强化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建立健全覆盖各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加大检验检测频次,提高检验检测覆盖率。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是强化依法行政。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六是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比较突出的一、两个重点食品安全隐患项目,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按照整治一个品种、规范一个环节的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实施定责、定人、定区域、定企业的专项治理,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七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监督网络下延”的原则,建立乡、村食品安全协管站和信息站,搭建覆盖全部乡、村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城市食品连锁企业销售终端向农村基层延伸,提高食品统一配送率,逐步实现农村食品流通连锁化、规范化、网络化。

  黑龙江省11个部门将利用两年的时间,通过强化上述七项措施,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环节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整顿、食品流通环节整顿、餐饮服务环节整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项工作任务,使我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明显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