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食品 添加剂

武汉食品抽检合格率逾9成 添加剂超量问题仍存

2009-04-30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引导市民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一前夕,武汉市质监局组织对42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武汉市食品质量总体情况有所改善,但是食品添加剂超量、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等问题仍然存在。

  食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本次共抽查大米、小麦粉、挂面、米粉、食用油、肉制品、糕点、乳制品、调味品、酱渍菜、茶叶、炒货制品、豆制品、干果干菜类食品、水产制品、酒类、饮料、饮用纯净水、蜂制品等24类食品1484批次,重点检测了食品添加剂指标,实物质量合格140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94.81%,较上年4季度提高了8.58个百分点。抽查武汉市获得QS证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805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95.65%,较平均抽样合格率高0.84个百分点。说明我市获得QS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质量较可靠。

  抽查结果表明,通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大检查、食品小作坊整顿及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活动,武汉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稳步提高,消费者可放心选购。本次抽查合格率为100%的食品有小麦粉、米粉、食用油、果冻、膨化食品、乳制品、罐头、酱油、食用醋、味精、胡椒粉、芝麻酱、酱、啤酒等。

  肉制品质量保持稳定

  本次抽查了鸭制品、卤肉制品、鱼糜制品、腊肉、烤肠、火腿等肉制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26-2005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05 《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SB/T 10279-1997 《熏煮香肠》、GB/T 20712-2006 《火腿肠》、GB 10132-2005 《鱼糜制品卫生标准》对62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122批次产品进行抽查,经检验,合格119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7.54%,检测中没有发现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加工肉制品的情况。

  抽查结果表明,武汉市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质量较稳定。抽查中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酸价不符合标准要求、日落黄等食品添加剂稍微超标。酸价主要是反映肉制品中油脂氧化、水解酸败程度的指标,直接影响肉制品的品质,肉制品的原材料不新鲜,储藏方式不当均会导致酸价值偏高。

  本次在武汉百佳超市市场有限公司抽查的标称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大香肠(500g/袋,批号2008-11-15)酸价不合格,标准要求≤4.0mg/g(以(以脂肪计)(KOH)),实测值18.5,是标准要求的4.6倍。

  桶装饮用水质量有较大改观

  抽查全市64家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的桶装饮用水69批次,按国家标准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GB 8537-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合格66批次,合格率95.65%。较2008年4季度提高13.22个百分点。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纯净水中游离氯、电导率项目不合格。电导率反应了水中含盐量的多少,是水的“纯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电导率超标说明纯净水在加工工艺过程中存在问题。抽查还发现部分桶装纯净水的,造成游离氯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在消毒空瓶时超量使用含氯的消毒剂后冲洗不净所致。

  蜂制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九成

  共监督抽查全市21蜂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蜂蜜、蜂王浆、蜂花粉、蜂胶片等蜂制品产品40批次,按照GB 18796-2005《蜂蜜》、GB 14963-2003《蜂蜜卫生标准》、GH/T 1014-1999《蜂花粉》、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企业备案有效的蜂胶片标准检测了主要指标,合格36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达90%。

  抽查结果表明,经过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多次针对蜂制品的专项整治,武汉市生产的蜂制品质量稳步提高。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3批次蜂胶片或蜂胶软胶囊中黄酮类化合物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黄酮类化合物是蜂胶片(胶囊)中最有效的营养成份,其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说明企业原材料把关不严,有欺骗消费者之嫌。如抽查的武汉华蜂天然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胶片(350mg×60片/瓶,批号20090116),检测出的黄酮类化合物含量仅0.4%,而企业自己制定的标准Q/WHF03-2007《蜂胶片》要求其含量应≥3.0%,两者相差7.5倍。

  米粉、水切面、豆制品、芝麻酱质量有较大提高

  推进食品安全工程是2009年武汉市政府确定的要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其中要求对豆制品、热干面、米粉等人民群众喜爱的大众食品实施重点监控,对相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查。本次抽查了武汉市场占有度较高的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米粉、水切面、豆制品、芝麻酱等相关产品56批次,合格50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89.28%。

  抽查结果表明,经过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上述产品质量正在逐步好转。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有2批次水切面和4批次腐竹检出了超范围或超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抽查中发现的食品存在的其他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部分米面食品、蜜饯、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主要是部分厂家违规或超剂量使用焦亚硫酸钠、连二亚硫酸钠等漂白剂所致。有4批次粮食制品铝含量超标,企业为追求疏松、湿软的口感,过量使用含铝膨松剂所致。有4批次酱腌菜苯甲酸超标。有14批次白酒中糖精钠、安赛蜜超标。国家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物质,糖精钠等甜味剂均是人工合成的非自身发酵物质,不应用于白酒中。

  二是微生物超标。有6批次食品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超标。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都达不到卫生标准,或者对产品的消毒措施不彻底、运输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二次污染所致。

  三是食品标签不符合规范要求。抽查中发现有23批次食品标签存在一定的问题,涉及饮料、罐头、调味品、水产加工品、糕点等。主要是未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等级,还有个别企业将执行标准名称标错。

  武汉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该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采取后处理措施,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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