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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价格涨幅将控制在6%

2009-04-14 中国食品投资网
 

  13日,青岛市政府下发通知,计划将今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升幅控制在4.0%左右,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不超 6% ,水电燃料类价格涨幅调控在4%。

  记者从青岛市经贸委了解到,在关于 2009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青岛市市政府将在2009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青岛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调控目标为升幅控制在4.0% 左右。分类调控目标中,与市民生活最密切的食品类价格涨幅预计控制在6%。其中,粮食价格涨幅调控在12%,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调控在4% ,猪肉价格涨幅调控在5% ,鲜蛋价格涨幅调控在5% ,鲜菜价格涨幅调控在15%,水产品价格涨幅调控在10%。衣着类价格涨幅调控在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涨幅调控在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涨幅控制在2%。居住类价格涨幅调控在4%,水电燃料类价格涨幅调控在4%。交通和通讯类价格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将保持稳定。

  为确保上述目标实现,青岛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多个部门制定八条措施保障价格调控。在生产领域,将推进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粮食产业化工程建设,抓好蔬菜、油料作物生产,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稳定粮食生产,保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密切关注生猪价格变动,及时提出应对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政策建议,减缓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在消费领域,青岛市将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等保障体系基础设施,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做好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市场运行平稳。

  青岛市将积极培育蔬菜、肉类、禽蛋等市控生产基地和屠宰、加工、流通企业,加强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进一步完善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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