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芦荟 食品

卫生部等6部门公告:仅1种芦荟可加进食品

2009-02-20 中国食品投资网
 

  在野生果蔬中,芦荟属于含有较为丰富营养物质的一种,但即便是可食用的芦荟,也不能乱吃。卫生部等6部门昨天发出公告,规范芦荟食品生产加工。公告还定下期限:自2009年9月1日起,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应当符合公告规定内容。

  仅一种芦荟可添加进食品

  卫生部等6部门公告指出,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新资源食品“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外包装需有相关警示用语

  另外,公告还规定,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包装主视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标识内容不应误导消费者。企业应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切勿盲目食用含芦荟食品

  目前市场上,含芦荟的食品很多,特别是奶制品,记者发现几大乳业巨头都出产有添加“芦荟”成分的酸奶,且品种规格繁多,销售覆盖面广。专家指出,芦荟这种具有天然保健功能的古老植物,可供食用的品种很少,即使是‘可食用芦荟’也可能对特定人群的健康造成伤害。大量盲目食用、使用芦荟,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会出现过敏反应,有皮肤红肿、皮肤粗糙等现象,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孕、经期妇女,体质虚弱者,痔疮出血、鼻出血患者,都不可服用芦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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