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康师傅 虚假 宣传

康师傅虚假宣传引起国家工商局关注

2008-08-07 中国食品投资网
 

   8月6日,自媒体披露康师傅矿物质水生产水源系自来水、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之后,市场强烈反响,有不少读者对此事将如何查处表示关注。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向表示,“若经调查后发现企业确实存在虚假宣传,那么按照《广告法》查办!”

  我国《广告法》规定,所谓虚假宣传,一种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客观事实不符,另一种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该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昨日致电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相关人士表示,企业在媒体上发布的广告首先要真实合法,即宣传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至于康师傅的这则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还须由当地工商部门调查处理后才能认定,而一旦核实确实是虚假广告,那么根据 《广告法》,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记者随后又致电杭州市工商局广告司,对方表示目前还没接到针对这则广告的相关举报,“如果有群众举报,我们就会查这件事。”

  自媒体报道后,众多网友纷纷在论坛表达自己对此事的看法。截至昨晚20时许,仅新浪网上的相关评论就达1942条。有网友呼吁,“所有消费者根据其广告内容起诉康师傅商业欺诈并索赔”,还有网友 “强烈要求 ‘康师傅’道歉!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厉处罚!必须给消费者一个说法!必须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而康师傅在杭州的生产基地之一、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总经办法务邵雄华向本报回复称,关于对这则广告的处理问题,公司还在进一步商讨研究,估计这两天就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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