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转基因

转基因食品须标注中文标签

2008-08-21 中国食品投资网
 

    从下月1日起,食品和化妆品的标识管理规定都将开始正式实施。记者昨从扬州市质监局食品处获悉,两部管理规定都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执法查处期是从今年12月1日开始,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执法查处期则推迟至明年10月1日开始,在过渡期限内生产加工的食品和化妆品,不得依据两部新规进行查处。

  据了解,《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新规要求,食品标识应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新规明确要求,转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须在标识上标注中文标签。新规还要求,有7类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食品在标识上出现“化痰止咳”、“清热去火”、“提高记忆力”等字样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记者昨天走访了扬州市区几家超市和商场了解到,一些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食品,如食用油、豆奶粉等未明确标注转基因成分,反倒是有部分豆奶粉以“非转基因大豆为原料”作为噱头进行宣传。此外,一些“食字号”食品大力介绍其保健功能。如绿豆糕上标明“清热益气,解毒保健”等功效,牛奶上标明富含“果蔬纤维”,能够促进肠胃蠕动,帮助消化。对于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等4类食品可免标保质期,记者注意到,除白酒和食盐难见保质期外,饮料酒、食醋、固态食糖仍很规范地标注着保质期。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则将牙膏列入化妆品行列。按该规定,化妆品标识中将不能出现含糊标注,必须标注化妆品全成分表,所有化妆品不得明示、暗示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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