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月饼 包装

国家质检总局通知严查月饼过度包装

2008-08-19 中国食品投资网
 

   8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即日起至中秋节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全面检查本辖区内月饼生产加工单位,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单位也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包括:月饼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小作坊是否签订承诺书;月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标识相符等。

  通知还要求,各地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月饼和过度包装违法行为,遏制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等不正之风。对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限在经营场所范围内销售。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月饼生产加工场点,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时移交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对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吊销已取得的许可证,已售出的产品,一律责令召回。对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一律禁止出厂销售,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曝光。违反《月饼》(GB 19855-2005)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查处。对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伪造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依法从重处罚。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照有关程序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将重点突出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问题,防止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损害消费者利益,浪费资源,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各地将坚决打击月饼生产中制假售假和过度包装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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