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粮食 价格

四大举措稳定粮食价格

2008-05-17 中国食品投资网
 

   粮食价格一方面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关系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6日说,为保证国内粮食市场供应,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既不大涨也不大落,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据介绍,国家从促进生产、流通、库存、进出口等方面采取了四项主要措施。

    首先,促进粮食生产发展。这是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粮价的基础。在我国粮食连续四年增产的情况下,国家对粮食生产依然高度重视。今年又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在预算安排“三农”投入5626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的基础上,又增加252.5亿元资金,主要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为促进粮食生产,国家提高了2008年小麦和稻谷粮食最低收购价,比去年每市斤提高0.03元至0.07元,并将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从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7省扩大到辽宁、江苏、河南、广西4省(区)。同时动员和鼓励南方稻谷产区农民“单改双”,努力扩大双季稻播种面积。据主产区反映,目前已出现由“双改单”变为“单改双”的趋势。据统计局农作物种植意向调查显示,今年夏粮播种面积达4多亿亩,早籼稻8700多万亩。

    其二,抓好粮食收购和调运。一是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辽宁粳稻和东北玉米国家临时储存收购,稳定农民种粮收益,给种粮农民一个“定心丸”。同时通过托市收购,增加国家调控粮源,为做好粮食市场调控提供保障。二是铁路和交通部门在运输安排上重点向粮食倾斜,特别是扩大东北粮食的外运能力。截止到4月20日,全国铁路系统从东北三省一区发运粮食1974万吨,同比增长13.4%。三是采取运费补贴等措施鼓励关内销区采购东北粳稻(大米),推进产销衔接。四是组织最低收购价粮和国家临时收储玉米跨省移库,缓解产区仓容库存压力,优化布局结构。

    其三,做好市场投放和应急准备。一是组织临时存储粮食和中央储备粮在粮食批发市场上的公开竞价销售,保证市场供应。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储备粮的吞吐调节作用。三是各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粮食应急预案,调整充实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并重点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四是落实粮食经营企业保持必要库存量的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增加商业周转储备。另外,为优先保证国内市场供应,今年国家采取了对粮食及其制粉取消出口退税、加征临时出口关税和实行配额管理等措施,控制粮食出口。

    其四,加强粮食库存和粮食购销工作的监督检查。国家有关部门已督促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粮食政策的规定,继续做好每年一次的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加强对粮食库存的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的随机检查、突击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目前,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已经展开,国家有关部门也派出工作组对部分省(区、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和直接随机抽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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