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食品包装 食品标签

我国加强食品包装食品标签管理

2008-10-21 中国食品投资网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正式启动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这是我国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实施行政监管的第一步,目前,包装“QS”准入工作正在全国予以推进、普及。

  首批列入“QS”准入名单的正是量大面广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覆盖了饮用水桶、零售商品包装袋等多种日常频繁接触的包装产品。首批生产企业获证只是一个众望所归的开始,部分规模包装企业产品顺利完成了变身。但食品包装行业的质量“门槛”整体提高,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食品“QS”制度,最初也经历了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

  业内人士明确指出,实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必然选择。他们殷切期待看到食品包装“QS”制度在改善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能够助推食品包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动产业升级。

  包装质量一直是全球关注的质量热点。国内外不仅对食品本身的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也对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安全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同样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不少国家都在研究采用绿色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包装材料。在国际食品贸易中,各国制定的法规和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健康、确保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某些苛刻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产品的市场准入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欧美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制定的相应法规和迁移限量标准,提高了进口的门槛。这不但影响到食品接触材料向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而且因食品的包装材料问题也对相关食品的进口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目前,食品容器、器具、包装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但我国对食品包装的安全风险研究水平还不高。据了解,国外对同一个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在各种条件下可能析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使用范围、使用环境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在我国还比较缺乏。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后,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目前能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

  质检总局也分阶段启动了包装“QS”的无证查处工作。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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